ZPAY支付推广返利协议
推广者的加入及退出
1.1 满足以下全部条件的ZPAY支付官网会员,可通过推广者专题页面、ZPAY支付官网活动的推广者入口等多种渠道,在线加入并成为推广者:
1.2 已通过ZPAY支付账号个人/企业实名认证;
1.3 同意遵守本规则及推广者诚信特别约定;
1.4 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,推广者身份将立即被取消或终止:
1.4.1 推广者主动申请退出推广者推广活动的;
1.4.2 推广者被发现非ZPAY支付个人/企业会员身份的(以其使用的ZPAY支付账号实名认证状态为准);
1.4.3 推广者由于存在违规行为,被取消推广者身份的;
1.4.4 ZPAY支付因经营政策、国家法律法规等原因,决定全部或部分终止开展推广者推广活动的;
1.4.5 滥用推广者身份,包括但不限于在相应渠道以“推广者”身份发布政治内容、宗教标志、骷髅头、国旗、区旗等不良影响或敏感类素材;以及未经授权使用任何包括但不限于相关产品及解决方案信息等;以及违反国家法律、法规及相关规范制度的行为。
1.4.6 未经ZPAY支付事先同意擅自推送大量垃圾邮件、信息等。或在ZPAY支付平台/第三方平台或社区,包括但不限于短信、邮件、博客、微博、论坛、社群、聊天工具(QQ、YY、来往、飞信、易信、钉钉)等渠道使用户体验差的推广方式进行推广的。
1.4.7 出现其他ZPAY支付认为应当取消或终止推广者身份的情形的。
1.4.8 推广邀请的用户出现违规(包括但不限于涉嫌欺诈,涉嫌赌博,涉嫌色情,涉嫌交易异常,涉嫌交易纠纷)比例超过30%,将取消推广者身份。
1.4.9 推广邀请的用户出现大量的投诉(超过10条)超时未处理,将取消推广者身份。
推广规则
2.1 推广者在开展推广活动过程中,实施的所有行为均应符合如下要求,否则ZPAY支付可依据本协议1.4条终止相关推广者合作:
2.1.1 遵守国家法律、法规等规范性文件、本规则内容;
2.1.2 遵守ZPAY支付在其官网(www.z-pay.cn)相关页面公布和展示的上位规则、以及关于推广者推广的各项规则的规定和要求;
2.1.3 不违背社会公共利益或公共道德,不破坏社会公共秩序;
2.1.4 不损害国家、社会、集体他人的合法权益。
2.2 推广者不得进行或试图进行任何破坏ZPAY支付正常、公平交易秩序、交易规则以及任何损害ZPAY支付利益的行为,否则ZPAY支付可依据本协议1.2条终止相关推广者合作。其中包括但不限于:
2.2.1 被推广用户与该推广者被系统判定为同一用户的;
2.2.2 与其他推广者、或被推广用户相互串通,弄虚作假,骗取服务费用;
2.2.3 利用发现的系统故障、规则漏洞等增加有效推广业绩、获得不合理的服务费用;
2.2.4 采取诱导用户访问其网站、并通过放置网页插件、可执行代码等方式,强制与用户建立推广关系的;
2.2.5 其他侵犯被推广用户知情权、选择权的不正当推广行为。
2.3 推广者在其网站、平台或其他宣传渠道上,不得以ZPAY支付官方名义开展任何推广活动,若出现将ZPAY支付可依据本协议1.2条终止相关推广者合作。其中包括但不限于:
2.3.1 擅自使用ZPAY支付、ZPAY支付关联公司、ZPAY支付合作伙伴的logo、域名或近似标识的行为;
2.3.2 全部或部分照搬、仿冒ZPAY支付官网页面;
2.3.3 擅自发布、转载ZPAY支付相关信息且不注明“转载/不代表ZPAY支付官方观点”;
2.3.4 其他容易引人误解或引起混淆,将其误认为ZPAY支付、ZPAY支付员工、ZPAY支付关联公司或ZPAY支付授权合作伙伴的行为;
2.3.5 其他相同或类似行为。
返利获得规则
3.1 推广者将获得有效邀请用户充值金额的20%作为返利。
3.2 如果被邀请者出现退款,该订单所对应的全部返利额将被扣除。
3.3 如果被邀请者出现违规(包括但不限于涉嫌欺诈,涉嫌赌博,涉嫌色情,涉嫌交易异常,涉嫌交易纠纷),该订单所对应的全部返利额将被扣除。
3.4 推广者被发现存在第1.2条、第2.2条、第2.3条情形的,ZPAY支付有权追回已经发放的相应返利额。
3.5 推广者有义务联系自己邀请的用户及时处理交易投诉,否则将会影响返利发放。
3.6 被推广用户与该推广者被系统判定为同一用户的(包括但不限于邀请者与被邀请者的姓名、法人、IP地址、联系方式、业务网站、支付宝、微信相同等情况,会被判断为邀请无效),ZPAY支付有权拒绝其返利要求。
3.7 如果推广者未能满足返利条件,或存在违规行为的,ZPAY支付有权拒绝其返利要求。
发票说明
申请佣金结算时,可以选择提供“增值税专用发票”,“增值税普通发票”,“无发票”三个选项
如果是提供“增值税专用发票”,您将全额结算佣金。
如果是提供“增值税普通发票”,您将以93%结算佣金,7%为税务成本,包括6%的增值税和1%的附加税。
如果不提供发票,您将以70%结算佣金,30%为税务成本,包括20%-25%的企业所得税,6%的增值税和1%的附加税,综合按30%计。
发票可以提供纸质发票,电子发票、全电发票,如果是纸质发票请联系客服邮寄,如果是电子发票或全电发票,请联系客服发送pdf发票文件即可。
我司在收到发票的3个工作日内为您完成佣金结算。
开票信息:
企业名称:淄博卓付信息科技有限公司
纳税人识别号:91370303MAD3T5D91E
发票可开项目:服务费/咨询费/业务协作费/推广服务费/市场推广费/技术服务费/信息技术服务费
开发票前请先联系客服,以免信息填错导致发票作废